试验设备

不间断电源UPS设备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8/12 12:53:16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三章UPS运行管理

第四章UPS检维护管理

第五章UPS的隐患消缺、故障及事故管理

第六章UPS完好标准

第七章检查与考核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不间断电源运行可靠性,延长使用寿命,并保证在电

力系统出现故障时确保各控制、监测系统正常运行,制定不间断电源

(以下简称UPS)的维护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厂不间断电源UPS设备的管理维护。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三条电气调试班负责UPS装置及蓄电池日常巡检、安全运行维护、

隐患消缺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并负责建立设备台账、设备档案及更新。

第四条电气调试班负责根据全年检修计划制定UPS和蓄电池的检维

修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电气工艺班组负责属地UPS装置的日常巡视检查、UPS设备卫

生清理工作,发现隐患及时通知调试班与车间管理人员。

第六条电气车间设备管理人员负责职责范围内UPS设备的管理工作,

建立设备台账、负责监督、检查UPS日常运行的巡视、检查工作,并

根据制定的检维修计划督促UPS设备的维护、定检、定试工作,配合

调试班、维护单位制定维修方案及事故处理方案。

第七条电气车间技术组负责监督、检查设备台账建立、更新,设备定

检、定试、日常巡检等维护工作的落实及UPS的工作实施方案审批、

检维修方案及事故处理方案的审批。

第三章UPS运行管理

第八条UPS的运行环境温度应在0-40℃,最佳运行温度在25℃左右,

当环境湿度≥95%时要防止UPS电池结露现象。

第九条每台UPS投运前,应制定相应的操作步骤、具体要求及准确的

一次系统图,并粘贴在UPS设备附近。

第十条每次供电系统出现停电事故均要对相关的UPS进行检查并做

好设备缺陷记录。

第十一条UPS应有明确的回路、用途标志,每台UPS应贴有操作程序、

一次原理图和注意事项。

第十二条车间人员应对每台UPS进行巡检,巡检项目应按本规定及巡

检标准严格进行,并建立相应的《工艺巡检记录卡》和《调试月度巡

检记录表》。

第十三条当发现UPS有异常情况,由调试班负责尽快组织处理,并由

工艺班组进行特护观察直至问题解决。

第十四条UPS系统具体巡检内容

(一)各属地工艺班组根据柜内张贴《工艺班组UPS巡检卡》中巡检

内容,每日对UPS设备巡视检查一次,在巡检记录中填写巡检内容。

巡检内容:

1)检查UPS室内温度正常,在10-25℃。

2)检查UPS系统运行状态指示灯指示正常,无故障报警灯亮,如有告

警或异常应及时告知车间及调试班检查。

3)通过UPS电流表、电压表检查输入电压、输出电压、输出电流。

4)检查正常运行UPS各开关在对应位置。

5)检查蓄电池巡检仪有无告警,蓄电池有无漏液、鼓包现象,极柱有

无腐蚀,蓄电池环境温度在20℃-25℃之间。

6)检查各柜的冷却风扇运行正常,无异音。

7)检查UPS运行无异音、无异味。

8)检查柜体封堵严密,防止小动物窜入。

(二)电气调试班每月对UPS设备巡视检查一次,在《调试班UPS巡

检表》中填写巡检内容,并对异常情况进行原因分析与处理。

巡检内容:

1)包含工艺班组所有巡检内容。

2)检查UPS系统各参数(电压、电流、频率)正常,在规定范围内(见

UPS巡检表),不在范围内的,进行原因分析与处理。

3)对于未配置电池巡检仪的蓄电池进行整组及单体电压测量。

4)检查柜内各元件无异音、异味,各元件、接头无异常发热现象。

第四章UPS检维护管理

第十五条UPS在有预防措施的前提下,大检修时进行切断市电模拟断

电的工作状态,及市电恢复后UPS的工作状态。

第十六条每年结合装置停车检修进行一次设备常规维护,包括UPS

切换试验、蓄电池充放电试验、卫生清扫及端子紧固。

第十七条每年应结合装置停车检修对UPS蓄电池进行一次活化试验

和内阻测试。根据电池的容量(放电电流按电池容量的0.1C计算)。

放电过程中留意电池的电压,不要过放电(2V/只的电池,放电终止电

压按1.8V/只计算;12V/只的电池,放电终止电压按10.8V/只计算),

以免缩短电池的使用寿命。

第十八条根据UPS设备说明书中对主要元器件维护及更换提出具体

要求及现场设备实际运行情况,对易损件逐年进行更换。

第十九条废旧蓄电池应有专门区域存放,严禁打开废旧蓄电池,严禁

焚烧、掩埋。

第二十条设备检修、更换备件、试验、更改参数定值等工作内容应记

录在设备档案中。

第二十一条柜体应封堵严密,防止小动物窜入。

第二十二条UPS蓄电池室应通风良好,无强烈气味,室温应保持到

10~30℃之间。每月进行一次日常检查,检查情况记入交接班日志,

如发现异常,应记入设备隐患记录。

第二十三条根据UPS运行情况及现场分布数量,储备一定数量易损

件,以备设备故障后紧急更换,恢复装置供电。

第五章UPS的隐患消缺、故障及事故管理

第二十四条UPS系统低标准隐患处理原则

(一)属地电气工艺班、电气调试班日常巡检发现的UPS系统低标准

问题在《日常检修工作登记表》中进行低标准处理登记。

(二)管理人员检查的低标准汇总至《隐患整改五定表》内下发至各

班组。

(三)UPS低标准整改各班组按照工作界面划分在一周内完成处理并

回复。

第二五条UPS系统缺陷、故障处理原则

(一)属地电气工艺班巡检发现的UPS隐患及缺陷问题在各变电所

《巡检记录本》、《设备缺陷记录本》及《值班记录》中进行记录,

并将隐患录入隐患平台内。

(二)电气调试班巡检发现的UPS隐患及缺陷在各变电所《巡检记录

本》内记录。

(三)各班组或管理人员巡检发现的影响到生产运行的设备隐患及缺

陷问题应立即在车间内部异常沟通群内进行汇报现场现象,同时电话

告知调试班及车间管理人员,调试人员和相关技术员应立即赶到现场

进行处理。

(四)属地电气工艺班组对处理后UPS设备按车间要求进行特护管

理,并按车间的要求在《检查特护记录表》中做好特护记录,不得私

自减少频次或减少记录参数。

(五)各工艺班组对于不影响生产运行的问题,电话通知调试班并在

业务沟通记录上进行登记。车间及公司管理人员检查的低标准汇总至

《隐患整改五定表》内下发至各班组。

(六)调试班对所有隐患、缺陷进行统计,对不影响生产运行的隐患

及缺陷,原则上在一周内完成处理,需要备件的隐患及缺陷上报本月

物资计划,待物资到货后进行处理,需要停电处理的调试班设备技术

员编制UPS检维修方案并报公司审批,联系各属地工艺班组与仪表和

工艺车间进行设备交出后安排检修。

第二十六条UPS事故处理原则

(一)UPS外部故障引起UPS配出开关跳闸,关键装置只允许强送电

一次,如强送失败,不允许第二次操作,只能送维修旁路电源。

(二)UPS内部故障时,如果UPS已运行在旁路电源,应维持现状,

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后再恢复UPS正常运行。在此情况下的任何操作,

应经过车间和机动部、生产调度、公司领导同意。

(三)UPS一旦发生停电事故,应首先设法以最快速度解决控制、

仪表的供电,而后再处理UPS的事故,处理完毕应尽快恢复正常运行

方式。第六章UPS完好标准

第二十七条UPS的外观完好无损、无锈蚀,外供电系统安全可靠。

第二十八条UPS的环境、设备卫生整洁。

第二十九条UPS运行、供电正常、无故障、无缺陷。

第三十条UPS的各运行参数均在允许范围内。

第三十一条免维护蓄电池接线桩头无松动、无漏液锈蚀现象。

第三十二条UPS的冷却系统运行正常,无杂音。

第三十三条UPS的各显示信号、参数清晰准确无误。

第三十四条UPS设备附近应有一次原理电路图、停送电操作流程。

AEGUPS工艺班组巡检卡GUTORUPS工艺班组巡检卡PCM(匹西姆)UPS工艺班组巡检卡克劳瑞德UPS工艺班组巡检卡梅兰日兰UPS工艺班组巡检卡调试班UPS月度巡检记录表

转载请注明:http://www.aideyishus.com/lktp/6782.html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