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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中科院智能农业机械装备工程实验室农机作业监测与大数据应用测试基地项目的顺利推进,根据《呼伦贝尔农垦集团基本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及限额以下比选工作规则》文件要求,拟通过比选方式选取一家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院智能农业机械装备工程实验室农机作业监测与大数据应用测试基地项目地质勘查、初步设计的招标代理提供服务。现将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中科院智能农业机械装备工程实验室农机作业监测与大数据应用测试基地项目;
2.项目建设单位:呼伦贝尔农垦牙克石农牧场有限公司;
3.项目地质勘查费用:计划投资40万元;
4.项目初步设计概算费用:计划投资万元;
二、服务内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完成本次中科院智能农业机械装备工程实验室农机作业监测与大数据应用测试基地项目地质勘查、初步设计的招标代理工作,地质勘查能真实反应所服务范围的地质条件,初步设计需达到施工深度及送审标准。
三、对参与比选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近三年内,参与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
5.近三年内,参与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6.具备在呼伦贝尔市境内开展服务的工作条件。
四、参与比选时需提供或出具的材料1.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近3年(-年)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2.身份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其他人参加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出具相关承诺书及声明
一是出具对往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的承诺书。二是出具对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方面的承诺书。三是出具在与呼伦贝尔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建立委托服务期间,因招标代理机构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招标代理机构承担全部责任的声明。
4.提供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书。
5.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文件的收费标准,以总投资额的百分比为单位,进行综合浮动报价。
五、比选方式由于疫情影响本次比选采用线上比选,比选单位将比选内容包括单位简介、招标代理经验年限、近3年(-)的主要业绩、服务承诺、收费标准等相关资料以PDF格式传入指定邮箱。我公司拟出7名相关工作人员担任评委,评委根据比选单位汇报情况及对材料抽查情况进行评分。
六、报名时间年4月7日9:00—年4月10日9:00
七、中选规则我公司比选小组组织召开评审会议,根据代理公司提供的资质、业绩材料、收费标准以及服务承诺等情况综合评分。得分最高者确定为中选单位,如最高分出现并列,我公司有权指定其中一家拟中选,将对拟中选单位进行详细的材料审查并根据情况索要其它材料,如发现有虚假汇报信息和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中选资格,按名次依次递补入选并审查。审查通过后最终确定为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报名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以电话通知方式通知中标单位,未中标单位不另行通知。
报名联系人:李建军
联系
邮箱:yksnmcyx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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