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设备

消防头盔试验设备消防头盔XF442

发布时间:2024/9/13 12:23:20   
5.2外观要求

5.2.1帽壳表面应色泽鲜明、光洁,无污渍、气泡、缺损及其他有损外观的缺陷。

5.2.2面罩表面应无明显擦伤或打毛痕迹,周边光滑,无棱角。

5.2.3披肩缝制应平整,不应有脱线、跳针以及破损、污溃等缺陷。

5.2.4头盔各部件的安装应牢固、端正,无松脱、滑落现象。

5.3性能要求

5.3.1冲击吸收性能

头盔按6.4规定的方法,经高温、低温、浸水、辐射热预处理后进行冲击吸收性能试验,头模所受到的冲击力的最大值不应大于N,帽壳不应有碎片脱落,帽托不应有损坏或断裂,帽箍与帽壳的连接机构不应有损坏或断裂。

5.3.2抗冲击加速度性能

选取冲击吸收性能试验中头模所受冲击力最大的一项预处理条件(即高温、低温、浸水、辐射热之一),对头盔进行预处理,按6.5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最大加速度不应超过表2规定。加速度超过gn的持续时间应小于3ms;超过gn的持续时间应小于6ms。

5.3.3耐穿透性能

选取冲击吸收性能试验中头模所受冲击力最大的一项预处理作为试验条件对头盔进行预处理,按6.6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钢锥不应穿透头盔与头模产生接触。

5.3.4耐燃烧性能

按6.7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火源离开帽壳后,帽壳火焰应在5s内自熄,且不应有火焰烧透到帽壳内部的迹象。

5.3.5阻燃性能

5.3.5.1下颏带和披肩的阻燃性能

按6.8.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下颏带和披肩的损毁长度不应大于mm,续燃时间不应大于2s,且不应有熔融、滴落现象。

5.3.5.2面罩阻燃性能

按6.8.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面罩续燃时间不应大于5s,且不应有熔融、滴落现象。

5.3.6耐热性能

按6.9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经耐热试验后:

a)头盔的帽壳不应触及头模,且应无明显变形;

b)帽箍、帽托、缓冲层、下颏带和披肩均应无明显变形和损坏;

c)帽箍调节装置、下颏带锁紧装置、附件和五金件应保持其原有功能;

d)头盔的任何部件不应被引燃或熔化;

e)面罩应无明显变形和损坏。

5.3.7电绝缘性能

按6.10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帽壳泄漏电流不应超过3.0mA。

5.3.8侧向刚性

按6.1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帽壳最大变形不应超过40mm,卸载后残余变形不应超过15mm,且帽壳不应有碎片脱落。

5.3.9下颏带抗拉强度

按6.1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下颏带延伸长度不应超过20mm,且不应出现下颏带断裂、连接件脱落及搭扣松脱现象。

5.3.10头盔佩戴装置稳定性

按6.13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头盔不应从头模上脱落。

5.3.11金属部件的耐腐蚀性

按6.14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头盔上所有含有金属的部件的表面应光滑,无起层、氧化、剥落或其他肉眼可见的点蚀凹坑。

5.3.12面罩抗冲击性能和抗高速粒子冲击性能

按6.15和6.16规定的方法分别进行试验,面罩不应出现破碎现象。

5.3.13面罩光学性能

5.3.13.1球镜度和柱镜度

按6.17.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球镜度和柱镜度应符合表3的规定。

5.3.13.2球镜度局部变化

测量以面罩参考点为中心30mm的圆形区域的4个不同位置的球镜度,这4个不同位置的球镜度与参考点球镜度之间的最大偏差不应超过0.09D。

5.3.13.3棱镜度互差

按6.17.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棱镜度互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

5.3.13.4面罩透光率

按6.17.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无色透明面罩和浅色透明面罩的可见光透过率分别不应小于85%和43%。

5.3.14披肩防水性能

按6.18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耐静水压不应小于17kPa。

5.3.15视野

按6.19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左、右水平视野不应小于°,上视野不应小于7°,下视野不应小于45°。

以上文章由中诺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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