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设备

百度

发布时间:2024/8/10 14:17:00   

(1)行政许可制度(共7项);

a)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

———设计单位许可∶对压力容器设计单位实行行政许可制度。

———设计文件鉴定;对气瓶、氧舱的设计文件实行鉴定制度。

b)特种设备制造、安装许可证。

-—制造、安装单位许可∶对压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的制造、安装、修理、改造单位实

行行政许可制度。

c)特种设备充装许可证。对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实行行政许可制度。

d)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对压力容器使用实行使用登记制度。

e)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考核。对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包括焊接)人员实行资格考核发证制度。

f)检验检测机构核准。对从事压力容器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型式试验、设计文件鉴定以及无损检测的检验检测机构实行资格核准制度。

g)检验检测人员考核。对从事压力容器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型式试验、设计文件鉴定以及无损检测的检验检测人员实行考核发证制度。

(2)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共5种);

a)现场监督检查。压力容器安全监察人员有权对压力容器生产、使用现场进行监督检查,责令消除安全隐患,对违法行为予以查处。

b)事故调查处理。压力容器发生事故,事故单位应当向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

c)履职尽责、失职追责。法律赋予特种设备监管部门及其持有安全监察证件的人员、依法履职尽责,实施监督检查。对未能依法履职尽责的工作人员和上级领导、导致发生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进行追责。

d)公布安全状况。型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当定期向社会公布压力容器安全状况,包括在用的压力容器数量和压力容器事故的情况、特点、原因分析、防范对策等。

e)强制检验检测。由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对压力容器制造、安装、改造、修理过程进行监督检验;对使用中的压力容器进行定期检验;对应当进行型式试验的压力容器产品、部件或者试制的压力容器新产品、新部件,进行型式试验。



转载请注明:http://www.aideyishus.com/lkjg/6775.html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