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设备

消防设施管理保养维修报废规定二

发布时间:2023/6/15 9:01:27   

5.1消防供配电设施

5.1.1维修

5.1.1.1低压配电装置

维修方法:

a)断路器合不上闸,如断开该回路负载后合闸成功,检修回路,否则应更换断路器;

b)控制回路熔芯烧坏,应先检修控制回路,如回路正常,则更换熔芯;

c)风机反转,检查负载端接线相序,按正确相序重新接线;

d)低压配电箱(柜)进线孔有开口应采取封堵措施,潮湿环境中使用的配电箱(柜)应改由底面或侧面进线;

e)两根不同线径或多于三根导线压接在同一接线端子时应使用压线鼻压接。

5.1.2保养

5.1.2.1低压配电箱(柜)

检查要求:

a)每季度检查交流接触器,清除接触表面污垢,尤其是进线端相间污垢;清除灭弧罩(栅)内碳化物和金属颗粒;清除触头表面及四周污物,但不宜修锉触头,触头烧蚀严重不能正常工作的接触器应更换;清洁铁芯表面油污及脏污;拧紧所有紧固件;

b)每半年检查2次回路线标记,应清晰准确,如缺损应更换;

c)每半年检查消防回路标识牌,应清晰准确,如缺损应更换;如接头处有过热或烧蚀痕迹应修复;

如母线排油漆脱落,应在停电检修时重新油漆;

d)每半年检查电容器电容,如有变形、漏油或异常响声应更换;

e)每半年检查接地端子,如存在松动或锈蚀现象,应除锈并拧紧;

f)每季度检查低压配电箱(柜),标识应清晰准确,仪表显示应正常,开关和控制按钮应灵活可

靠;

g)每年检查消防供配电线路敷设的耐火保护措施,应完好,不应有临时接线现象;消防供电线路

穿管、封堵等耐火保护措施应完好有效;

h)每年检查消防供配电线路,其中不应接入非消防用电负荷。保养方法:

a)每年应在停电检修期间对低压配电箱(柜)内外进行1次清洁,先用压缩空气吹污、吹尘,然

后擦拭干净,并清除配电箱内部器件及接线端子处的灰尘;

b)每两年将低压配电箱(柜)内的接线端子全部紧固一遍。

5.1.2.2自备发电机组

检查要求:

a)每月及每次使用后检查柴油机泵贮油箱油量,不应少于油箱容量的3/4,曲轴箱内机油油位不少于最高油位的1/2,蓄电池的电解液不少于最高液位的1/2;

b)每半年检查配电箱仪表、开关和控制按钮,应正常;

c)每半年检查发电机全部指示灯和仪表,应正常;

d)每半年检查发电机的润滑油压力不得低于kPa,冷却水温度不得高于95℃;e)每半年检查发电机曲轴箱油位、燃油箱油位、散热器水位,应符合说明书要求;f)每半年检查发电机充电电流,应符合说明书要求;

g)每半年检查燃油箱盖上的通气孔,应畅通;

h)每半年检查油管及接头处,应无漏油现象;

i)每半年检查发电机房和储油间环境,通风设施运行应正常。保养方法:

a)修复或更换损坏的仪表、开关和控制按钮;

b)发电机曲轴箱油位、燃油箱油位、散热器水位低于正常位置应补充;

c)燃油箱盖通气孔中有污物应清除干净;

d)有漏油现象应更换油封等部件。

5.1.2.3应急电源

检查要求:

a)每半年检查应急电源仪表、开关和控制按钮,应正常;b)每半年检查UPS电池室环境,通风设施运行应正常。保养方法:

a)每季度对应急电源装置进行1次充放电保养;

b)用压缩空气、毛刷等清洁电池组和电池柜。

5.1.3报废

蓄电池达到说明书规定的使用年限时应报废,未达到使用年限但出现表面变形、锈蚀、漏液等现象,

经测试不具备使用功能的应报废。

5.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5.2.1维修

5.2.1.1火灾探测器、模块类、手动报警按钮、消火栓按钮等设备

维修方法:

a)设备与底座脱落、接触不良,应重新紧固安装或增大底座与设备卡簧的接触面积;b)报警总线与设备底座接触不良,应重新压接报警总线,多股线应搪锡或压接线鼻;c)报警总线开路、接地或短路故障,应更换线路或修复故障点;

d)火灾探测器误报火警,先检查其安装使用环境,清除周围导致环境潮湿、高温、烟尘等发生源,

或适当移动火灾探测器位置使其远离干扰源,或由具备相关技术能力的机构清洗火灾探测器;

e)火灾探测器、模块、手动报警按钮、消火栓按钮损坏应更换。

5.2.1.2主电源

维修方法:

a)市电连续停电8小时时应关闭主电源,待市电恢复正常再开机;

b)检查主电源供电空气开关是否断开,确定供电回路正常后重新合闸,如合闸不成功更换开关;

c)主电源线路接触不良,可重新压接电源线;

d)主电源保险管或保险丝熔断,确定线路正常后,更换符合要求的保险管或保险丝;

e)主电源设备损坏应更换。

5.2.1.3备用电源

维修方法:

a)备用电池接线接触不良,宜用烙铁焊接或专用工具压接备电连接线;

b)备用电源保险管或保险丝熔断,确定线路正常后,更换符合要求的保险管或保险丝;

c)备用电源电压不足时,应检查电源充电装置,故障应更换备用电源;

d)欠压蓄电池经充电24小时后重新测量,如仍不足则更换蓄电池。

5.2.1.4通信装置

维修方法:

a)区域报警控制器或火灾显示盘设备供电不正常,应维修恢复供电;

b)区域报警控制器与集中报警控制器的通信接口板故障,应维修或更换通信接口板;如因其它设

备造成通信故障,则维修或更换相应设备;

c)区域报警控制器与集中报警控制器间的通信线路开路、短路或接地故障,应修复故障点或更换

线路。

5.2.2保养

5.2.2.1火灾报警控制器类设备

检查要求:

a)每月检查控制器指示灯、显示屏、音响器件,应完好有效;

b)每月检查控制器外部线路应无缺损,接线端子应无松脱,线标端子标识应清晰,外部接口接触良好;

c)每季度检查控制器各项功能应正常;

d)每季度用万用表测量控制器的各项输出电压,应满足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e)每季度用万用表测量控制总线回路最末端火灾探测器或模块的输入电压,应满足设计要求。保养方法:

a)每年切断电源,采用专用清洁工具清除线路板、接线端子及柜(箱)体内灰尘;

b)空气潮湿场所的控制器设备柜(箱)体内应放置干燥剂;

c)最末端火灾探测器或模块的供电电压值小于说明书规定值时,应更换回路板或调整线路;

d)每年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外部接线端子,发现松动应紧固;

e)每季度备份火灾报警控制器内的软件信息;

f)电池按照产品说明书进行保养。

5.2.2.2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

检查要求:

a)每季度检查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工作状态是否正常;b)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应有10%但不少于50只备品。保养方法:

a)重新紧固连接松动的端子,更换有锈蚀痕迹的螺丝、端子垫片等接线部件,去除有锈蚀的导线端,搪锡后重新连接;

b)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投入运行两年后,应每隔三年至少全部清洗一遍,使用环境较差的火灾探测器应每年清洗;

c)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清洗应采用专业工业设备清洗传感部件及线路板,清洗后应标定探测器的

响应阈值,响应阈值应在生产企业或出厂检验规定的响应阈值范围内;

d)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清洗后应做必要的功能试验,合格者方可继续使用。

5.2.2.3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检查要求:

a)每季度检查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b)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应有10%的备品。保养方法:

a)端,搪锡后重新连接;

b)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投入运行两年后,应每隔三年至少全部清洗一遍,使用环境较差的火灾探测器应每年清洗;

c)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清洗应采用专业工业设备清洗传感部件及线路板,清洗后应标定探测器的

d)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清洗后应做必要的功能试验,合格者方可继续使用。

5.2.2.4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

检查要求:

a)每季度检查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b)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应有10%备品。保养方法:

a)重新紧固设备连接松动的端子,更换有锈蚀痕迹的螺丝、端子垫片等接线部件,去除有锈蚀的导线端,搪锡后重新连接;

b)每季度采用专用清洁工具或软布及适当的清洁剂清洁光学窗口,清洁后将探测器响应阈值标定

到探测器出厂设置的阈值;

c)线型光束感烟探测器清洁后应做必要的功能试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5.2.2.5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

检查要求:

a)每季度检查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b)每季度检查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事件纪录,了解保护区情况;

c)每季度检查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过滤器状况及使用程度,判断是否需要更换过滤器;

d)每季度检查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上显示的气流值。判断采样管路阻塞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

理;

e)每半年检查采样管路有否存在阻塞,破裂,固定松动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养方法:

a)

b)通过采样管采样的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每年至少吹洗采样管道、更换过滤器1次,并进行报

警功能试验;

c)按照设备产品说明书要求保养。

5.2.2.6点型火焰探测器

检查要求:每季度检查点型火焰探测器工作状态是否正常。保养方法:

a)

b)按照产品说明书要求保养;

c)采用专用清洁工具或软布及适当的清洁剂清洁光学窗口。

5.2.2.7手动部件按钮类设备

检查要求:

a)每季度检查手动部件按钮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b)每季度检查手动部件按钮报警触点及机械报警部件的功能。保养方法:

a)

b)消除部件故障,确保设备操作灵活,功能正常。

5.2.2.8模块类设备

检查要求:每季度检查模块类设备工作状态是否正常。保养方法:重新紧固设备连接松动的端子,更换有锈蚀痕迹的螺丝、端子垫片等接线部件,去除有

锈蚀的导线端,搪锡后重新连接。

5.2.2.9声光报警类设备

检查要求:每季度检查声光报警类设备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保养方法:

a)对设备连接松动的端子重新紧固连接,更换有锈蚀痕迹的螺丝、端子垫片等接线部件,去除有

锈蚀的导线端,搪锡后重新连接;

b)采用专用清洁工具或软布及适当的清洁剂清洗声光报警类设备表面污渍。

5.2.2.10电池

检查要求:

a)每季度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备用蓄电池,不应有变形鼓胀现象;

b)每季度对消防电源进行主备电切换测试,记录备电在标准负载下的持续工作时间,检查备用蓄

电池电量状态是否正常;

c)每季度检查电池极柱和接线头,连接应可靠,外观应有金属光泽。保养方法:

a)清除电池极柱周围可能出现的黄白色糊状物;

b)更换电量状态不正常的备用蓄电池;

c)在电池接线柱上涂抹凡士林等保护剂防止氧化。

5.2.2.11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

检查要求:每月检查图形显示装置外观及功能。保养方法:

a)采用专用清洁工具或软布及适当的清洁剂清洁图形显示装置表面污渍;

b)采用压缩空气、清洁工具等清洁装置箱体内灰尘;

c)每半年对图形显示装置的软件进行备份。

5.2.3报废

5.2.3.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使用年限不超过十二年,达到使用年限应报废。报废条件及处理方式应符合GB的规定。

5.2.3.2蓄电池使用年限不超过四年,达到使用年限应报废。没有达到使用年限,但出现表面严重变形、锈蚀、漏液等情况时,也应报废。



转载请注明:http://www.aideyishus.com/lkgx/5198.html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