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机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耳机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蓝牙耳机、入耳式耳机、挂耳式耳机、头戴式耳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
GB/T.1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A:低温
GB/T.2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高温
GB/T.3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Cab:恒定湿热试验
GB/T.6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Eb和导则:碰撞
GB/T.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Eb:自由跌落
GB/T.10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Fc:振动(正弦)
GB/T声音和电视广播接收机及有关设备抗扰度限值和测量方法
GB/T头戴耳机通用规范
SJ/T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
SJ/T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识要求
SJ/T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方法
3 要求
3.1 外观
耳机标识应清晰,外观整洁,表面不应有明显凹痕、划痕、镀涂层剥落、塑料件起泡、开裂、变形、霉斑等现象。
3.2 尺寸
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偏差不超过5%。
3.3 听音检验
耳机连接后,连通电话或聆听播放的音频或视频声音,耳机能正常播放音频,发出人耳能分辨的声音,耳机不应出现影响正常使用效果的垃圾声、碰圈声和异常声。
3.4 额定阻抗
在额定频率范围内实际阻抗的模值的最小值不小于额定值的80%。如果在20Hz到20KHz之间任何频率的阻抗或者直流阻抗小于这个值,则应该在规格书中说明。
对用阻抗表示的便携式耳机其额定阻抗优选值为8、16、32、、、、0Ω。
3.5 电压特性
用电压表示的便携式耳机:≤2.5V。用阻抗表示的便携式耳机:≤5V。
3.6 高温试验
耳机经温度55℃±2℃,时间为2h的高温试验,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恢复2h后应符合本标准3.1、3.2和3.3的要求。
3.7 恒定湿热试验
便携式耳机经温度为40℃±2℃,相对湿度为(93±3)%,时间为48h的湿热试验,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恢复2h后应符合本标准3.1、3.2和3.3的要求。
3.8 低温试验
便携式耳机经温度为-25℃±3℃,时间为2h的低温试验,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恢复2h后,应符合本标准3.1、3.2和3.3的要求。
3.9 振动(正弦)试验
耳机振动试验按表1要求进行,试验后应符合本标准3.1、3.2和3.3的要求。
表1振动试验
3.10 碰撞试验
耳机碰撞试验按表2要求进行,试验后应符合本标准3.1、3.2和3.3的要求。
表2碰撞试验
3.11 跌落试验
耳机在高度为80cm的正上方自由落体跌落,结果五次反复跌落试验后应符合本标准3.1、3.2和3.3的要求。
3.12 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
应符合SJ/T的规定。
4 试验方法
4.1 外观
在非直射光条件下目测检验。
4.2 尺寸
使用相应精度的量具测量。
4.3 听音检验
按GB/T的规定检验。
4.4 额定阻抗、特性电压
按照GB/T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4.5 高温试验
按GB/T.2的规定检验。
4.6 恒定湿热试验
按GB/T.3的规定检验。
4.7 低温试验
按GB/T.1的规定检验。
4.8 振动(正弦)试验
按GB/T.10的规定检验。
4.9 碰撞试验
按GB/T.6的规定检验。
4.10 跌落试验
以大包装箱为单位。在高度为80cm的正上方自由落体跌落,受试面与地面平行,自由跌落于平整的水泥地面上。
4.11 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
按SJ/T的规定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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