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设备

青岛净化厂房工程的施工安装调试验收

发布时间:2023/2/8 17:11:15   

五、建筑装饰:

(1)一般规定。

1.青岛净化车间装修工程施工详图设计时,应包括主要内容:

(1)室内装修技术要求;

(2)吊顶.墙体采用金属壁板模数选择;

(3)吊顶.隔墙.门窗.送回风口.灯具.报警器.设备留洞.管道留洞.特殊留洞等设施的综合布置及气密节点图;

(4)门窗结构及节点图.金属壁板安装节点图。

2.净化车间装修工程材料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满足工程施工图设计要求;

(2)应满足防火、保温、隔热、防静电、隔振、降噪等要求;

(3)保证洁净室气密性要求,材料表面不产生灰尘,不吸附颗粒,不积尘;

(4)应使用不霉、防水、易清洗、不挥发性分子污染物的材料;

(5)应满足产品质量.生产工艺的特殊要求,不得释放对人员健康和产品质量有害的物质。

3.青岛净化厂房装修工程的施工应在厂房主体结构和屋顶工程完成并验收合格后进行。现有建筑装修洁净室时,应清理现场环境。现有设施只有在满足清洁施工要求后才能进行。

4.净化车间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封闭管理,包括进出人员、设备材料等进行清洁管理。

5.净化车间装修工程施工环境温度不得低于5℃。低温施工时,对有温度要求和影响的施工作业采取保温措施。

6.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保持施工现场清洁,对隐蔽空间进行清洁和清洁记录。

7.净化车间装修工程的施工过程应保护已完成的装修工程表面,不得因撞击、敲击、踩踏等造成表面凹陷、损坏和表面装修污染。

(2)墙.柱.顶漆工程。

1.本节适用于水性、溶剂型、防尘、防霉涂料的施工验收。

2.基层状况的确认应满足以下要求;

(1)基层养护应满足设计要求;

(2)基层表面平整度.垂直度及阴阳角方正;

(3)基底应牢固牢固,无蜂窝.麻面.空鼓.粉化.裂缝等现象;

(4)新建筑物应清理建筑物表面的建筑物残留物,并用砂纸打磨;施工前应清理旧墙上的松散部分,并在填充前涂上界面剂;

(5)在混凝土或抹灰基层施工时,含水量要求:溶剂型涂料应大于8%;水性涂料应大于10%;

(6)抹灰基层施工应涂刷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剥落.起泡.坠落、裂缝等。

2.涂装工程应满足以下要求:

(1)涂料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

(2)雨天不宜施工水性涂料涂装工程,环境温度应控制在10~35℃;

(3)涂装前确认基层已硬化.干燥,并符合本规范4.2.5条的规定;

(4)涂层应均匀涂装.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剥落.起泡.坠落和裂缝。

(3)地面涂装工程。

1.基层状况的确认应满足以下要求:

(2)清理基层水泥、油污等残留物;

(3)基层为建筑底层时,必须做好防水层;

(4)应清除基层表面的灰尘、油污和残留物;并用抛光机.钢丝刷全面抛光.修补找平,用吸尘器清除灰尘;

(5)清除旧地面为油漆.树脂和聚氯乙烯地面时,应打磨基层表面,并用腻子或水泥修补找平。

(6)基底表面为混凝土时,其表面应坚硬、干燥,不得有蜂窝麻面.粉化.脱皮.开裂.起壳等现象;并应平整.光滑;

(7)基层为瓷砖.水磨石.钢板时,相邻板块高差不大于1.0mm。板块不得松动.裂缝等。

2.表面涂层应满足以下要求。

(1)涂层厚度.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厚度偏差不得大于0.2mm;

(2)表面涂层必须在结合层干燥后进行;

(3)表层施工环境温度应控制在5~35℃;

(4)每种配料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用完,并做好记录;

(5)表层施工应一次完成。分次施工时,接缝应少,并设置在隐蔽处。接缝应平整、光滑,不得分色、露底;

(6)表面应无裂纹.泡沫.分层.麻点等现象;

(7)防静电地面的体积电和表面电阻应符合设计要求。

3.地面涂料应具有防霉、防水、易清洗、耐磨、防尘少、无尘、对产品质量无害的性能。

(4)高架地板。

1.高架地板及其支撑结构应满足设计和承载要求。安装前,应检查出厂证书和荷载检验报告,并有相应的检验报告。

2.铺设高架地板的建筑地面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地面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

(2)地面表面应平整.光洁.无灰尘,含水量不超过8%,并按设计要求涂漆;

3.高架地板的表面和支撑件应平整、坚固、耐磨、防霉、防潮、不燃、耐污染、耐老化、导静电、耐酸碱等。

4.对于有防静电要求的高架地板,安装前应核对产品出厂证明.合格证和防静电性能测试报告。

5.对于有通风要求的高架地板,表层上的开孔率和开孔分布.孔径或边长应满足设计要求。

6.高架地板支撑杆与建筑地面的连接或粘接应牢固可靠。支撑杆下部的连接金属构件应满足设计要求,固定螺栓的外露丝扣不得少于3扣。

7.高架地板表面铺设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8.高架地板施工前应仔细放线,正确选择标高基准点,并标出地板安装位置。

9.高架地板安装后应无摆动、无声、牢固。

10.高架地板角落的安装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切割和镶嵌,并设置可调支撑和横杆。切割边与墙体交接处应用软无尘材料填充。

(5).吊顶工程。

1.吊顶工程施工前,应对下列隐蔽工程进行验收.交接。

(1)吊顶内各种管道.功能设施及设备的安装工程;

(2)安装龙骨.吊杆及预埋件,包括防火.防腐.防霉.防尘处理;

(3)与天花板相关的其他隐蔽工程。

2.安装龙骨前,应按设计要求办理房间净高、洞口标高、天花板内管道、设备等支架标高的交接手续。

3.天花板工程中的预埋件。钢筋吊杆和型钢吊杆应防锈或防腐;当天花板上部作为静压箱时,预埋件与地板或墙壁的连接处应密封。支撑吊架应防尘。

4.吊顶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以下文件和记录:

(1)吊顶工程施工详图.设计及施工说明及相关产品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及进场验收记录等;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施工记录。

5.天花板的固定和吊坠应与主体结构相连。不得与设备支架和管道支架连接;天花板吊坠也不得用作管道支架或设备支架。

6.空气过滤器.灯具.烟雾探测器.扬声器周围的扬声器和各种管道应平整、严密、清洁,并用不燃材料密封。隐蔽工程的检修口周围应用密封垫密封。

7.天花板的标高.尺寸.拱形.板间间隙应符合设计要求。板间间隙应一致,每个板间间隙误差不得大于0.5mm;并用密封胶均匀密封,使其光滑.光滑.略低于板面,无间歇性和杂质。

8.吊顶饰面材料.品种.规格等,应满足设计要求,并检查产品性能。

9.吊杆间距应小于1.5m。吊杆与主龙骨端部的距离不得大于mm。

10.吊杆.龙骨及饰面板的安装必须安全牢固。

11.吊杆.龙骨材料.规格及连接方式,应满足设计要求。金属吊杆.龙骨应防腐。

12.天花板饰面应清洁.光滑.颜色一致,无翘曲.裂纹及缺陷;无霉变,无灰尘。

13.金属吊杆.龙骨接缝应均匀一致,角缝应一致,表面应平整,无翘曲.锤印。

14.天花板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6).墙体工程:

1.墙体工程施工前,应进行以下验收和交接:

(1)与墙体工程相关的管道.设施安装工程;

(2)龙骨.预埋件等防火.防腐.防尘.防霉处理。

2.墙体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以下文件和记录;

(1)墙体工程施工详图.设计及施工说明及相关产品证书.性能检验报告及现场验收记录等;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施工记录。

3.安装金属墙板前,应根据施工图仔细放线。墙角应垂直交接,防止墙板倾斜扭曲,墙板垂直偏差不大于0.15%。

4.墙板接缝间隙应一致,每个面板接缝间隙误差不大于0.5mm,正压面用密封胶均匀密封,密封胶应平整光滑,略低于板面,无间歇性杂质。

5.墙面板上的电气接线盒.控制面板和管道穿越处的各种开口应位置正确.边缘整齐.严密.清洁.无灰尘,并用不燃或燃料堵塞。

6.安装门窗的预留孔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应平整.严密.清洁.无灰尘。

7.隔板安装应牢固,预埋件.连接件的位置.数量.规格.连接方法及防静电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8.墙板安装应垂直、平整。位置正确,与天花板及相关墙板的交接处应采取防裂措施;接缝应密封。拐角处应采用圆角。

9.墙面应平整.光滑.颜色一致,金属壁板面膜应完好无损(撕膜前)。

10.允许偏差和检查墙板安装方法。

(7)门窗安装工程。

1.门窗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以下文件:

(1)门窗工程施工图.设计或施工说明等相关文件;

(2)门窗产品质量认证及(含主要生产材料)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场验收记录;

(3)门窗固定(连接)件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门窗密封检测报告(空气洁净度1~5级洁净室)。

2.门窗表面应无灰尘.不霉变.不吸附污染物.易清洁消毒.光滑.光滑,门窗玻璃应固定。

3.门窗框架.副框架的安装必须牢固,预埋件.连接件的数量.规格.位置.埋设或连接方式等,均应满足设计要求。

4.门窗框架与墙体应牢固连接。门窗框架。副框架与墙体之间的间隙应均匀,不得超过1mm。间隙应填充密封材料和密封胶。

5.山东洁净室门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应牢固.表面光滑.无灰尘.易清洗消毒。

6.门窗表面颜色一致,无锈蚀、划痕、碰伤。保护层或薄膜应连续。

7.门扇应安装牢固,开关灵活,关闭紧密。

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安装窗户。

六、净化空调系统:

(1).一般规定。

1.青岛净化空调系统施工中使用的材料。附件和设备应符合工程设计图纸的要求,不得正常生产或分布。产品质量和人员健康有害物质。

2.在青岛康森空气净化工程有限公司的施工中使用的材料、附件、设备应具有产品出厂证书等,进入施工现场前应进行验收,并做好产品验收记录。

3.空调系统施工中的隐蔽工程经验收并记录后方可进行隐蔽。

4.净化空调系统的调试试运行,应在洁净室(区)建筑装修验收合格、各种管道吹扫、试压等工序完成后进行。

(2)风管及部件。

1.净化空调系统风管的材料应根据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选择。工程设计无要求时,应采用镀锌钢板。当产品生产工艺要求或环境条件必须采用非金属风管时,应采用不燃材料或B1类不燃材料,表面应光滑。光滑。无灰尘,无霉变。

2.净化空调系统的风管生产应满足以下要求:

(1)矩形风管边长小于或等于mm时,底板不得拼接;超过mm的矩形风管不得横向拼接;

(2)用于风管的螺栓、螺母、垫圈和铆钉应与管道性能相适应,无电化学腐蚀。不得使用抽芯铆钉;

(3)风管内表面光滑,不得在风管内设置加固框和加固筋;

(4)风管无法兰连接时,不得使用S型插条、直角插条、立联角插条等形式;

(5)空气洁净度等级为1~5的净化空调系统风管不得采用按扣式咬口;

(6)镀锌钢板风管不得有镀锌层严重损坏的现象,如表面大面积白花.镀层粉化等;

(7)当空气洁净度等级为1~5时,风管法兰螺栓与铆钉孔之间的间距不得大于80mm;6~9级时,不得大于mm;

(8)矩形风管边长大于0mm时,不得使用法兰卡连接的无法兰风管。

3.现场制作风管。清洗和储存应满足以下要求:

(1)现场制作风管时,应选择有防雨棚和围挡的地方,并保持现场清洁;

(2)风管咬缝、折边、铆接损坏时,应进行防腐处理。

(3)风管生产后,应仔细清洗。清洗液应能有效去除污垢、油渍等,对人体健康和材料无害;

(4)风管二次清洗满足清洗要求后,应及时密封风管端部,存放在清洁房间内,避免积尘、潮湿和变形。

4.风管清洗后,应采用漏光法进行风管生产质量检查。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应在夜间进行;

(2)用于检测的机具.工具应绝缘良好,并设置漏电保护;外表面应清洁,无油污.无尘.无损坏;

5.静压箱的生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静压箱体.箱内固定高效过滤器的框架及固定件应进行镀锌、镀镍、喷漆或烤漆等防腐处理;

(2)外壳应牢固.气密性好,其强度和漏风量应符合规定。

6.净化空调系统的各种风阀、活动部件、固定件、紧固件应镀锌或其他防腐处理;阀体与外界之间的间隙应采取可靠的密封措施。

7.金属风管的生产应满足以下要求:

(1)风管生产质量。允许偏差。焊缝质量和风管法兰连接或无法兰连接的要求应符合GB现行国家标准《通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2)风管的咬口。法兰翻边不得有裂缝或孔洞。如有小裂缝或孔洞,应在密封面的正压侧涂上密封胶;

(3)风管与附件连接应紧密,如有缝隙,应在密封面正压侧涂上密封胶;

(4)镀锌钢板风管加工过程中出现涂层损坏或发现针孔.麻点.剥落等缺陷时,应刷防锈涂料2层以上。

8.当矩形风管边缘长度大于等于mm或管段长度大于等于mm时,应采取风管加固措施。9.净化空调系统应设置测试孔和必要的清洁检查门。检查门的内表面应平整、光滑、灵活。关闭紧密,与风管的连接应采取密封措施,密封垫应采用成型密封胶带或软橡胶条。

10.柔性短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选用无尘、不易发霉、内表面光滑、不透气、防潮、防腐的柔性材料;

(2)柔性短管长度不得超过mm,连接牢固,气密性好;

(3)柔性短管不得作为风管的矫正.找平异型连接管段。

(3)安装风管系统。

1.青岛净化空调系统风管的安装,应在其安装部位地面已完成,室内有防尘措施的情况下进行。

2.风管系统安装后,应进行系统严密性试验,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风管保温等工序。

3.风管系统的吊装。支架应与建筑围护结构牢固连接。膨胀螺栓固定时,应符合相应技术文件的规定。支架。吊架应防腐。

4.空调系统风管及其附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装到位前必须擦拭干净,无油污.浮尘;

(2)在施工过程中停止或完成施工时,应堵塞风管端口;

(3)法兰垫片应选用无灰尘、不易老化、不透气、有弹性的材料;垫片厚度应为5~8mm;

(4)法兰垫片不得直接连接。严禁在垫片上涂漆,接缝处可使用密封胶;

(5)风管穿过洁净室(区)吊顶.隔墙等围护结构时,应采取可靠的密封措施;

(6)其他管道严禁穿越风管。

5.洁净室(区)内风口的安装应满足以下要求:

(1)安装前应擦拭干净,无油污、浮尘等;

(2)与风管的连接应牢固、严密;

(3)与天花板/墙面装饰表面紧贴,表面平整,接缝处应采取可靠的密封措施;

(4)同一洁净室(区)风口的安装位置应与照明灯具等设施协调布置,做到排列整齐美观;

(5)带高效空气过滤器的送风口应采用可靠的固定式。

6.风管安装后的严密性试验应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或下列规定:

(1)严密性试验应按系统进行,漏风量应符合GB现行国家标准《通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2)净化空调系统风管的严密性试验。高压系统(空气洁净度等级为1~5级的系统)按高压系统进行检测,工作压力低于Pa风管系统(6~9级系统)按中压系统进行检测。

7.风管部件.阀门的安装应符合GB现行国家标准《通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8.净化空调系统的风管应绝热。保温,应符合下列规定:

(1)风管及其部件的保温、保温、材料、密度、规格、厚度应符合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

(2)洁净室(区)内不得使用易产尘.霉变材料;

(3)绝热保温层施工验收应符合GB现行国家标准《通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9.清洁密封后净化空调系统的风管。安装附件时,打开端口密封膜,立即连接;必须暂时停止安装时,应重新密封端口。

10.风管保温层外表面应平整。密封。无松动现象。如果洁净室(区)内的风管有保温要求,保温层外表面光滑。无灰尘,无真空,易于擦拭,接缝应用密封胶密封。

11.柔性短管不得用作风管的矫正.找平连接管。

(4)安装净化空调设备。

1.净化空调设备应有完整的随机文件,包括包装清单、说明书、产品质量证书、性能测试报告及必要图纸等,进口设备还应有商检文件等。

2.设备安装前,应在施工单位及相关方的参与下进行开箱检查,并做好开箱或验收记录。

3.设备搬运.就位,应满足以下要求:

(1)设备搬运.吊装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相关要求,并做好相关保护工作,防止设备损坏;

(2)设备就位前,应检查安装场所、设备基础。

(3)设备就位.安装,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及相关标准的要求。

4.高效空气过滤器安装前,应满足以下条件:

(1)洁净室(区)建筑装修及配管工程施工已完成,验收合格;

(2)洁净室(区)已全面清洁、清洁,净化空调系统已清洁并连续试运行12h以上;

(3)高效过滤器安装现场及相关部位已进行清洁、清洁;

(4)高效过滤器外观检查,框架.滤纸.密封胶等。

5.高效空气过滤器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1)外观检查合格后,应立即安装;

(2)安装高效过滤器的框架应平整、清洁,每个过滤器的平整度偏差不得超过1mm;

(3)过滤器的安装方向必须正确,安装后过滤器周围及接口应严密不漏;

(4)机械密封时,应采用气垫密封,厚度6~8mm,并紧贴过滤框架;安装后垫料压缩均匀,压缩率25%~50%;

(5)用液槽密封时,槽架安装水平不得泄漏;槽内无污垢和水。槽内密封液高度应为槽深的2/3,密封液熔点应高于50℃。

6.风机过滤器机组(FFU)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1)安装前的条件应符合高效空气过滤器安装前的要求;

(2)外观检查应在清洁环境中进行,无变形.锈蚀.漆膜脱落.拼接板损坏等现象;

(3)安装框架应平整光滑;

(4)安装方向必须正确,安装后的FFU机组维修方便;

(5)与框架连接处应采取可靠的密封措施;

7.清洁层流罩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无变形.脱落.断裂等现象;

(2)安装应采用独立的立柱或吊杆,并采取固定措施防晃动,不得使用相关设备或壁板支撑;

(3)直接安装在天花板上的层流罩应在箱体周围与天花板之间设置密封隔振措施;

(4)垂直单向流层流罩的安装水平偏差不得超过0.1%;水平单向流层流罩的垂直偏差为±1mm;允许高度偏差为±1mm;

(5)安装后,应进行不少于1.0h的连续试运行,检查各运行设备、部件及电气联锁功能。

8.净化空调系统空气处理机组的组装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型号.规格.方向.功能段及技术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2)各功能段之间应采取密封措施;

(3)现场组装的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漏风量检测。1~5级洁净室(区)使用的洁净度等级不得超过0.6%,6~9级不得超过1.0%。漏风率检测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组合式空调机组》GB/T的规定;

(4)内表面应平整.清洁,无油污.杂物.灰尘;

9.净化空调系统中电加热器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规定:

(1)外表面应光滑无积尘,应采用不锈钢材质;

(2)前后mm绝缘层应采用不燃材料;风管与电加热器连接的法兰垫片应采用耐热不燃材料;

(3)金属外壳接地良好,外露接线柱应设置安全防护罩。

10.空气吹淋室的安装应满足以下要求:

(1)根据工程设计要求,正确测量和定位空气吹淋室;

(2)安装到位前,应进行外观检查,确认外观尺寸.结构部件齐全.无变形.喷嘴无异常或脱落;

(3)检查空气吹淋室安装现场地面平整.清洁,相关围护结构留洞符合安装要求;

(4)空气吹淋室与地面之间应设置隔振垫,与围护结构之间应采取密封措施;

(5)空气吹淋室水平偏差不得超过0.2%;

(6)根据产品说明书的相关要求,连续试运行不少于1.0h。检查运动设备、零部件和电气连锁性能。

11.机械余压阀的安装应满足以下要求:

(1)根据工程设计要求,正确测量和定位余压阀;

(2)安装到位前,应进行外观检查,确认结构应正确灵敏;

(3)安装就位的余压阀,阀体.阀板转轴允许水平偏差不得超过0.1%;

(4)余压阀安装牢固,与墙体接缝可靠密封。

12.干表冷器的安装应满足以下要求:

(1)根据工程设计要求,正确测量和定位干表冷器;

(2)与冷冻水供应.回水管连接应正确且严密;

(3)换热面表面应清洁、光滑、完好。下部应设置排水装置,冷凝水排水封排水畅通。

(5)系统调试。

1.净化空调系统的调试由施工单位和施工单位负责。调试包括单机试验和系统联动试验运行和调试。

2.系统调试所用仪器的性能.精度应满足测试要求,并在校准证书有效使用期内。

3.在净化空调系统的联动试运行和调试前,应具备以下条件:

(1)系统内各种设备已单机试验,验收合格;

(2)所需供冷.供热相关冷(热)源系统试运行,并经调试验收;

(3)洁净室(区)装修及配管配线已完成,并通过单项验收;

(4)洁净室(区)已清洁.擦拭,人员.物料已按清洁程序进行;

(5)全面清洁净化空调系统,24h以上试运行稳定;

(6)安装高效空气过滤器并检漏合格。

4.空调系统带冷(热)源的稳定联动试运行和调试时间不得少于8h。

5.带冷(热)源联动试运行的净化空调系统,应在空态下进行或按合同规定进行。

6.净化空调系统各设备的单机试运行应符合GB及相关产品标准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7.单向流洁净室的风量和风速调试结果应符合以下规定:

(1)送风量试验结果应在设计风量的±5%以内,相对标准偏差不大于15%;

(2)截面平均风速应在设计值的±5%以内,各检测点截面风速的相对标准偏差(不均匀性)不得超过15%。

8.参照NEBB《洁净室认证测试程序标准》的相关要求,非单向流洁净室送风量测试结果应在设计风量的±5%以内,每个出风口的相对标准偏差(不均匀性)不得超过15%。

9.新风量试验结果不得小于设计值,且不得超过设计值的10%。

10.洁净室(区)内的温度.相对湿度测定结果应满足以下要求:

(1)洁净室(区)温度.相对湿度的测量结果,应满足设计要求;

(2)在设计要求的精度范围内,平均值,偏差值应在设计要求的精度范围内90%以上。

11.洁净室(区)与相邻房间及室外的静压差试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12.清洁室内气流型试验,确认单向流.非单向流.混合流型,符合设计和性能技术要求。

13.清洁室内气流方向测试,确认气流方向及其均匀性符合设计和气流要求。

14.净化空调系统的控制系统及其检测.监控.调节元件.附件的实施调试,做到动作准确、显示正确、运行稳定、控制精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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