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设备

5技术要求

5.1结构

5.1.1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以下简称“呼吸器”)应由防护头罩、过滤装置和半面罩组成,或由防护头罩和过滤装置组成。

5.1.2呼吸器的基本设计尺寸应为成人使用。

5.1.3呼吸器应在防护头罩的额部设置环绕头部一周的反光标志。只有采用具有反光特性材料制造的防护头罩,才允许不设置反光标志。

5.1.4过滤装置与防护头罩间的连接应牢固可靠。

5.1.5呼吸器的密封一经打开,应无法恢复原样。

5.2佩戴质量

呼吸器的佩戴质量不应大于g。

5.3材料

5.3.1金属材料表面质量

呼吸器的所有金属零部件应经过耐腐蚀处理,其表面应无龟裂、皱折、毛刺等缺陷。

5.3.2橡塑材料老化性能

呼吸器使用的橡塑材料在高、低温试验后,不应出现明显的变形、破损、粘附、龟裂、硬化以及其他异常现象。

5.3.3材料阻燃性能

呼吸器在阻燃试验后,所有可能接触到火焰的材料均不应出现持续燃烧、熔融等现象,不应对人体产生附加的伤害。

5.3.4包装材料强度

呼吸器应密封包装,包装材料应有足够的牢度,在进行抗跌落、抗穿孔、撕裂性能试验后,不应出现损坏现象。

5.4抗机械碰撞及环境变化性能

呼吸器对于规定的机械负荷、环境温度和湿度变化,应具有足够的稳定性,不应有裂纹、爆开、破碎等导致失效的损坏,且应符合5.5-5.8的要求。

5.5防护性能

5.5.1—氧化碳防护性能

在额定防护时间内,任何单个5min过程中,一氧化碳透过浓度的时间加权平均值不应大于mL/m3,吸气温度不应大于65°C,吸气阻力不应大于Pa,呼气阻力不应大于Pa。

5.5.2滤烟性能

滤烟效率不应小于95%。

5.6防护头罩

5.6.1漏气系数

防护头罩眼区的漏气系数不应大于20%,呼吸区的漏气系数不应大于5%。若呼吸器中不设半面罩,则防护头罩的漏气系数不应大于5%。

5.6.2视野

防护头罩的总视野不应小于70%,双目视野不应小于55%,下方视野不应小于35°。

5.6.3吸入气体中的二氧化碳含量

吸入气体中的二氧化碳的含量按体积计算不应大于2%。

5.6.4透光率

视窗的透光率不应小于85%。

5.7高浓度一氧化碳时呼吸器的机械结构完整性

在高浓度一氧化碳条件下,呼吸器应保持其机械结构完整性,不对佩戴者形成危害。

5.8连接强度

过滤装置与防护头罩间的连接能承受的轴向拉力不应小于50N。

5.9人员佩戴适用性

在不借助工具的情况下应能快速打开呼吸器过滤装置的密封;佩戴应迅速、简便;系带应能快速拉紧且脱卸方便;若设有半面罩,则半面罩与人员的脸部贴合应紧密、舒适。

人员佩戴呼吸器后,应对行动无明显影响;接触佩戴者皮肤的材料不应剌激皮肤,不应造成对健康不利的影响;接触佩戴者的部件均应无锐边、毛刺等缺陷;视窗不应因上雾而影响视觉,且视觉不应模糊不清。

6试验方法

6.1结构检查

6.2佩戴质量测定

6.3材料试验

6.4抗机械碰撞及环境变化性能试验

6.5防护性能试验

6.6防护头罩性能试验

6.7高浓度一氧化碳时呼吸器的机械结构完整性试验

6.8连接强度试验

6.9人员佩戴适用性试验

以上文章由中诺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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