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试验设备 >> 试验设备优势 >> 新标准下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运行的困惑
HJ-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氨氮等)运行技术规范于年3月24日正式实施,小编结合水污染源在线监测实际运行维护中遇到的问题,以及新规范实施中遇到困惑进行梳理,与大家共同探讨新标准下的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运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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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通过HJ验收的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各组成部分以及所采用的流量计、水质自动采样器、化学需氧量(CODCr)水质自动分析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NH3-N)水质自动分析仪、总磷(TP)水质自动分析仪、总氮(TN)水质自动分析仪、温度计、pH水质自动分析仪等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的运行。本标准适用于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单位的日常运行和管理。
困惑: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的运行是在满足HJ安装要求的条件下,并通过HJ验收的在线监测系统的运行。对在线监测设备部分性能指标不满足HJ要求,企业自行组织验收通过的,运行中无法满足HJ运行要求的情况,标准中未予以说明。同时对在标准实施前安装验收,并投入运行的在线设备部分指标功能不满足新标准要求的,新标准也未对运行中的具体要求进行说明。新标准下现有设备的运行让运行人员感到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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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单位要求:运行单位应具备与监测任务相适应的技术人员、仪器设备和实验室环境,应备有所运行在线监测仪器的备用仪器,同时应配备相应仪器参比方法实际水样比对试验装置。
困惑:运行单位具备与监测任务相适应的技术人员,语义表达高度概括,运行单位配置几名技术人员,一名技术人员负责几台在线监测设备,标准未予以说明,笔者认为应根据设备间的距离进行配置,在点对点距离不大于20km的情况下,一名技术人员负责8-12台设备应没有问题。标准中未对实验室环境及备用仪器进行详细描述,实验室是否需要取得相关资质,实际水样比对试验是否需要出具带CMA的报告,标准也尚未明确;实验室和备机也是运行单位普遍存在不完善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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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运行参数设置要求:在线监测仪器量程应根据现场实际水样排放浓度合理设置,量程上限应设置为现场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的2~3倍。
困惑:对于排放标准高,实际排放浓度低的场合,量程设置为排放限值的2-3倍,多数情况下测量数据长期为零,监控平台数据异常报警,为执法人员和运行人员工作带来一些不便。对于部分设备具备双量程切换,在高标低排的场合应用较为理想,标准尚未对双量程切换进行任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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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运行参数管理要求:对在线监测仪器的操作、参数修改等动作,以及修改前后的具体参数都要通过纸质或电子的方式记录并保存,同时在仪器的运行日志里做相应的不可更改的记录,纸质或电子记录单中需注明对在线监测仪器参数的修改原因。
困惑:现有设备部分不具备参数修改记录功能,且运行日志和参数修改记录在工厂级管理员权限下可修改或者删除,如果是设备厂家负责运行在线监测设备,通过高级权限进行的造假或者修改参数是不易被发现的,标准中尚未对相关情况进行表述。多数在线设备未对监测数据设备运行状态进行标记功能,同时在线监测设备无仪器参数修改标记原因功能,标准对仪器是否有电子记录以及电子记录的形式、内容未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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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方式-混合采样:间歇排放时,每1h为一个时间段,水质自动采样系统在该时段进行时间等比例或流量等比例采样(依据现场实际排放量设置,确保在排放时可采集到水样),采样结束后由水质自动分析仪测试该时段的混合水样,其测定结果应计为该时段的水污染源排放平均浓度。如果某个采样周期内所采集样品量无法满足仪器分析之用,则对该时段作无数据处理。
困惑:水质分析仪测试水样应为采样器采集的混合水样,采样结束后分析仪开始测量,现有设备多数无外部触发做样功能,采用凑时间的方式来做样,对于连续性排放的场合,可以实现正常测量,测量水样也是混合水样;对于间歇排放场合,无排放时采样器采不到水,分析仪到时间做样测量无水样,产生报警和异常。标准应对水质分析仪器具备外部触发测量功能进行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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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上报:CODCr、NH3-N、TP、TN水质自动分析仪存储的测定结果的时间标记应为该水质自动分析仪从混匀桶内开始采样的时间,数据采集传输仪上报数据时报文内的时间标记与水质自动分析仪测量结果存储的时间标记保持一致;
困惑:现有多数在线监测设备数据存储时间为设备开始工作的时间,设备开始工作时多进行初始化检测、排液、润洗等过程,从混匀桶取水样的时间不同设备,设置润洗次数不同,取水样时间也不相同,多在设备开始工作后十分钟内进完水样,采用开始工作时间来标记测定结果的时间从实施上较容易,且不同设备出数据后标记的时间是一致的。数采仪上报数据时的报文内的时间标记如果保持与分析仪测量结果存储时间一致,平台处显示数据为离散的数据点,即某一时间点的数据,需要在线分析仪器上报数据时向数采仪发送时间报文,非现在使用的上报数据时间报文为数采仪时间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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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维护要求:保证监测站房的安全性,进出监测站房应进行登记,包括出入时间、人员、出入站房原因等,应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困惑:站房进出进行登记,运维人员、排污单位人员进出站房进行登记基本可以满足,环境执法人员进出站房进行登记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不易实施,站房内安装视频监控的由于受存储空间影响,不易做到视频影响实时长时间记录。在线监测站房应实现智能化,图像或指纹锁,进入站房拍照留存图像,关键操作联动拍照记录。在标准应对站房的硬件要求进行要求,以实现智慧站房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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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技术及质量控制要求:定期对水质分析仪器进行自动校准,采用浓度约为现场工作量程上限值0.5倍的标准样品进行自动标样核查,自动标样核查周期最长间隔不得超过24h,校准周期最长间隔不得超过h。自动校准及验证时间超过6小时,采用人工监测。
困惑:要求每天进行标液核查,每周进行校准,现有设备不具备自动校准和标样核查功能的在线监测仪器,标准中应给予整改或者退出使用时限,并在相关仪器技术规范中进行补充说明。校准和标液验证时间不能超过6小时。采样方式中要求每小时进行测量,每天标液核查时时间与自动测量水样冲突,造成测量水样数据少一个的情况,针对此问题,标准中无明确说法,实际实施中无法做到自动标样和每小时监测一次水样,标准要求在实际运行中前后实施中产生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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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水样比对试验:针对CODCr、NH3-N、TP、TN水质自动分析仪应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实际水样比对试验。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的结果不满足规定的性能指标要求时,应对仪器进行校准和标准溶液验证后再次进行实际水样比对试验,如第二次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结果仍不符合规定时,仪器应进入维护状态。仪器维护时间超过6h时,应采取人工监测。
困惑:第二次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结果不符合规定后,仪器进入维护状态,对仪器进行维护调试,在标准溶液验证合格,实际水样比对结果符合规定时,仪器可以停止维护状态,停止人工监测。标准未明确指出是否达到以上要求时可以停止人工监测。对于污水处理厂进口由于监测影响因素较多,实际水样比对时COD、氨氮、总氮比对结果经常不符合规定要求,如何处理一直困惑运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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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控制要求: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所使用的标准溶液应正确保存且经有证的标准样品验证合格后方可使用。
困惑:有证标样验证是否理解为使用有证标样和所使用标样(自行配置)进行实验室方法比对测试,实验室方法验证是否需要有资质实验室进行,并出具相关报告,还是自行配置标样实验室进行自我质量验证。
检修和故障处理要求:运行单位发现故障或接到故障通知,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赶到现场处理并排除故障,无法及时处理的应安装备用仪器。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因故障或维护等原因不能正常工作时,应及时向相应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报告,必要时采取人工监测。
困惑:运行单位发现故障的时间是多长?规定时间赶到现场处理,谁规定的时间?规定时间应该是多长时间?备用仪器使用时间是多长时间?备用仪器使用时的质量控制措施和流程是什么?使用备用仪器期间的数据是否为有效数据?标准中未予以明确。
运行比对监测要求:比对监测所使用的标准样品和实际水样应符合现场安装仪器的量程;比对监测期间,不允许对在线监测仪器进行任何调试。
困惑:第三方监测单位进行数据自行监测比对时,以前进行高低浓度质控样测试和实际水样比对测试,新标准后自行监测比对时使用质控样浓度是多少?20%FS、50%FS、80%FS其中的一种还是三种标样质控测试。
编后感:
年3月30日生态环境部通报珠三角地区和渤海地区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质量专项检查与抽测情况,其中多家排污单位和污染源自动监测运维单位上榜,立刻引起污染源自动监测运维单位强烈反响,污染源自动监测成为了环保重灾区,自动监测运维工作被推到了风口浪尖上。各级政府大力全面推进污染源自动监测工作的同时查处曝光了一些自动监控不正常或造假案例,自动监测运维从业人员在深思,自动监测运维工作还能不能干,怎么干?
针对自动监测运行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为规范自动监测行业秩序,确保行业良好发展,相关部门应该深挖自动监测行业问题的根源,从自动监测设备设计、生产、认证、选型、安装调试、比对监测、联网、验收、运行及相关标准的制定等各个环节入手进行规范整治,排污单位和运维单位是整个环节的最末端,前几个环节出现的问题,末端环节又怎么能轻易的解决呢!
最后向奋斗在运维一线的运维人员致敬!面对运维中的各种迷茫和困惑,我们坚信一切都会一步一步有所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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